各有关单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生效。为帮助各地方政府和企业深入了解RCEP,把握机遇,促进高质量实施RCEP,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我院将于2022年3月22-25日在海口市举办RCEP解读与RCEP成员国合作机遇、应对策略培训班。欢迎各有关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概览
1.RCEP协定重要意义
2.RCEP主要内容与生效实施
3.RCEP协定生效实施条件与注意事项
(二)RCEP生效后给地方政府、各行业及企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1.深入了解货物贸易规则,把握好产业发展机遇
2.抓住服务贸易、服务业和投资开放带来的新机遇,结合产业特点实现更大发展
3.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将带来的四大效应
4.对标国际,将自贸区战略融入区域和地方发展战略,提高产业水平,增强国际合作竞争本领
5.RCEP生效后对金融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三)中、日、韩经贸合作机遇与应对策略
1.日、韩营商环境与中、日、韩经贸合作概述
2.RCEP框架下节能环保、新能源、数字经济、现代农业、乡村建设及物流、现代服务业领域、双向投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防灾减灾领域的交流合作机会与应对策略
3.RCEP架构下中、日、韩投资注意事项和案例分享
4.RCEP背景下中、日、韩中小企业合作机遇与挑战
(四)中、澳、新营商环境与经贸合作机遇及挑战
1.中、澳、新营商环境及对越经贸策略分析
2.中、澳、新经贸关系分析与展望
3.RCEP对中、澳、新经贸的影响及企业应对策略
4.RCEP背景下中、澳、新中小企业合作机遇与挑战
(五)东盟国家营商环境及经贸合作机遇
1.中国和东盟10国经贸关系
2.东盟与经贸投资相关的营商环境介绍
3.RCEP下拓展东盟市场的商务机会
4.赴东盟开展商务活动的注意事项
(六)RCEP服务贸易与投资解读
1.RCEP服务贸易与投资主要内容
2.如何抓住RCEP服务投资带来的开放机遇
3.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与投资概览
(七)RCEP货物贸易规划及市场准入相关政策解读
1.货物贸易规则概览
2.市场准入主要特点与规则
3.关税减让表概述及发展货物贸易建议
(八)RCEP原产地规划、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
1.RCEP原产地规则与关税减让关系
2.RCEP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领域主要规则
3.RCEP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领域实施概述
二、招生对象
各地商务厅(局)、自贸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开发区、高新区、外贸基地等相关工作人员;外贸、服贸、外经、对外投资、银行、信保、海关、口岸、外汇、税收、律所、货代、船代、投资促进、报关报检及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各地外贸、服贸、外经、对外投资等企业工作人员;从事外贸相关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工作人员。各地可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
三、费用及其他事项
培训班费用3800元/人(包括授课、教材、场地等)。食宿按照财政部核定标准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同时开通网上直播培训,网上培训费(包含授课、网络费等)20000元/单位(不限人数),或者2000元/人。
本次培训班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主办,北京国发共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办,并出具正规发票。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表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发至会务组。会务组将于开班前7日内向参会学员传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等事项。
四、防疫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参训学员的健康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所有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禁止参加培训班。
2.14日内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市旅居人员,禁止参加培训班。
3.参训人员报道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卡。
4.参训学员在参训期间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5.会务组在培训期间不提供集中就餐。
6.参训学员在培训结束返回后,必须向会务组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五、联系方式
(一)会务组
陈建华 董彦会:13718985727
传真:010-6821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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