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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7日在深圳市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交流研修班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精神,助推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院将于2020年8月4-7日在深圳市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交流研修班。欢迎各有关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

1.“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战略部署

2.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案例分析

(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探索与创新

1.上海优化营商环境1.0版改革方案30项举措解读

2.上海优化营商环境2.0版改革方案88项举措解读

3.上海优化营商环境3.0版“1+2+X”方案10项任务

4.上海市区各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机制与考评体系建设

(三)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探索和创新

1.深圳市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20条解读

2.深圳市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41条解读

3.《深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210项具体改革举措解读

4.深圳市前海管理区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和创新举措分享

(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1.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解读

2.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制度管理体系建设解读

3.“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一窗式”“最多跑一次”等政务创新模式解读

4.“互联网+政务”“区块链+政务”“金融+政务”等政务创新体系建设及应用解读

二、招生对象

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商务局、投资促进局、招商局、优化办、营商办(局)、审改办、电子政务办、智慧城市办、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局、便民服务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自贸试验区、开发区、高新区及各类园区、科研院校、研究机构、银行、软件及政务服务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地可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

三、费用及其他事项           

研修班费用3800元/人(包括授课、教材、场地等费用)。食宿按照财政部核定标准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本次研修班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主办,北京国发共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办,并出具正规发票。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表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发至会务组。会务组于开班前7日内向参会学员传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等事项。

四、联系方式

李爱民:13718330100(兼微信)

电话:010-57423205/68212370(兼传真)

邮箱13718330100@163.com